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第三十三條規定,國家實行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制度。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應當按照規定的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并為其選擇適當的工種和崗位。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履行保障殘疾人就業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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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財稅〔2015〕72號)第六條規定,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單位在職職工總數的1.5%。具體比例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規定。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達不到其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比例的,應當繳納保障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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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計入用人單位殘疾人就業人數的條件
用人單位將殘疾人錄用為在編人員或依法與就業年齡段內的殘疾人簽訂1年以上(含1年)勞動合同(服務協議),且實際支付的工資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并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方可計入用人單位所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
2.人數計算
?。?)用人單位安排1名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1至2級)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1至3級)的人員就業的,按照安排2名殘疾人就業計算。用人單位跨地區招用殘疾人的,應當計入所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
?。?)用人單位在職職工,是指用人單位在編人員或依法與用人單位簽訂1年以上(含1年)勞動合同(服務協議)的人員。季節性用工應當折算為年平均用工人數。以
勞務派遣用工的,計入派遣單位在職職工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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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的差額人數和本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之積計算繳納。計算公式如下:
保障金年繳納額=(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上年用人單位實際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
注意:
1.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的差額人數,以公式計算結果為準,可以不是整數。
2.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按用人單位上年在職職工工資總額除以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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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金一般按月繳納。
用人單位應按規定時限向保障金征收機關申報繳納保障金。在申報時,應提供本單位在職職工人數、實際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等信息,并保證信息的真實性和完整性。
用人單位應按規定時限如實向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申報上年本單位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未在規定時限申報的,視為未安排殘疾人就業。
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進行審核后,確定用人單位實際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并及時提供給保障金征收機關。
(五)優惠事項
1.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免征范圍
根據《財政部關于取消、調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18號)規定,自2017年4月1日起,自工商登記注冊之日起3年內,對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在職職工總數30人以下(含30人)的小微企業,免征保障金。
2.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標準上限
根據《財政部關于降低部分政府性基金征收標準的通知》(財稅〔2018〕39號)規定,自2018年4月1日起,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未超過當地社會平均工資(用人單位所在地統計部門公布的上年度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2倍(含)的,按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計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超過當地社會平均工資2倍以上的,按當地社會平均工資2倍計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的計算口徑,按照國家統計局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有關規定執行。
3.其他事項
用人單位遇不可抗力自然災害或其他突發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經濟損失,可以申請減免或者緩繳保障金。具體辦法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部門規定。用人單位申請減免保障金的最高限額不得超過1年的保障金應繳額,申請緩繳保障金的最長期限不得超過6個月。
三、案例分析
甲公司2018年在職職工102人,其中持有殘疾證員工1人,接受
勞務派遣用工20人,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5.95萬,計算2019年應申報繳納殘疾人保障金金額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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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5.95<3×2=6萬元,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未超過當地社會平均工資(用人單位所在地統計部門公布的上年度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2倍(含)的,按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計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保障金年繳納額=(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上年用人單位實際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102-20)×1.5%-1)×59500=1368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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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5.95>2×2=4萬元,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超過當地社會平均工資2倍以上的,按當地社會平均工資2倍計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保障金年繳納額=(82×1.5%-1)×40000=9200元。
四、會計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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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管理費用——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貸:應交稅費——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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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應交稅費——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貸:銀行存款